受新冠肺炎疫情封控、企業停工停產、物流不暢、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等因素影響,下游行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沖擊特別嚴重。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中小企業幫扶政策,希望能幫助眾多企業度過難關。
一、緩繳類: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部分稅費
2022年2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12個部門印發《關于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原政策: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延緩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全部稅費。
新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
二、減免類:中小微企業減免部分稅費
1.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3.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4.提高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到75%——《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2023年12月31日前,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5.提高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到100%——《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
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6.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 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即: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5%的省(區、市),可以將總費率降至1%;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
7.降低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關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602號)
繼續開展寬帶和專線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業和寬帶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
8.擴大地方“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
2022年擴大“六稅兩費”適用范圍,將省級人民政府在50%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的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9.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國家發改委《關于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產〔2022〕273號)
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范圍:一是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二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三是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10.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
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在2022年度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11.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各地可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鼓勵各地可根據條例授權和地方實際給予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12.服務業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鼓勵各地可根據條例授權和本地實際,2022年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給予減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13.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
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三、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的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兩個條件的,可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四、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